5月14日8时45分许,由衡阳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值乘的K760次列车乘警黄伟接到旅客朱某报案,称其放在14号车厢13号中铺上的红色女士小挎包丢失,内有人民币620元,银行卡6张,还有驾驶证和身份证等物品。接报后,黄伟立刻前往14号车厢进行调查取证,通过14号车厢其他旅客提供的信息,锁定14车13号上铺旅客方某有重大作案嫌疑。
经铁路实名制数据查询得知,14车13组上铺旅客方某已于7时30分在义乌车站下车,办案机关立即组织警力前往方某家乡开展侦查工作,通过其哥哥了解到方某的手机号码。5月19日,该处办案民警与方某取得联系,对其说明案件情况,并要求其主动到衡阳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来投案自首。方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,并说明自己并无前科,只是一时贪念拿走了别人的包,愿意主动来公安机关自首认罪。
目前,方某已于5月22日来到衡阳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自首。
(莫玉鑫 刘珍 雷敏娜)